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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節那天我和職場的老同事們,一起去吃飯,飯後我們聊到關於,父母/公婆和我們這一代之間的相處、溝通模式,原則上不會干預,也好像不能要求.我和另一位女性朋友,都被問及一樣的問題,不生小孩公婆OK嗎?我的回應仍舊是:這是我們這一代的選擇,不應該由上一代來決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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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半開玩笑加奉勸的口吻,跟這幾位孩子都已國高中、甚至大學的老同事說:「我們這一代還結婚,以後說不定都不結婚了.」大家正在笑說也是時,我忍不住又補充一句:「以後如果帶回家的朋友是異性,你就應該要感到很開心了」當場馬上有朋友說他完全無法接受.

 

隔天在信義街頭,下班時間相當擁擠,走在我前面的兩位男生,十指緊扣,走在後頭的我,忍不住一直盯著他們的手,說實話看著他們那堅定的雙手:我是不反對,但內心其實和我那位同事一樣,是無法接受的.

不過就在一個轉角時,卻完全顛覆了我原有的思維和想法.

他們和三個年輕人錯身而過時,三人中落單的那位,轉頭和他的那對情侶朋友說:哇!你看好棒喔~真幸福!當下看到那位孩子羨慕的眼神,我立刻想起在教溝通技巧的我,上課時總會和學員們分享這兩張投影片,但發生一個在我身邊真實的狀態時,我又憑什麼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們呢!

螢幕快照 2015-08-23 下午8.38.07

早些年我在跑校園演講時,有一次(也是唯一的一次)老公到現場去,當時還是男朋友,在演講最後他舉手問我:「我想問要你的是,你可以嫁給我嗎?」全班驚呼,狂喊著:嫁給他、嫁給他;下課後一位男同學跑來,激動地掉下眼淚說:「老師我好羨慕你們喔!我都不能像你們一樣可以結婚」;當下的我聽不懂,有點傻住,還問他:「為什麼?」他看我傻呆的樣子,很爽快地跟我說:「因為我喜歡的是男生」,立刻再傻住一次.

 

每一個人都有他選擇生活、愛情、工作的權利,沒有好或不好,沒有對與錯;只是與眾不同時,勢必是會引來別人的注目,因為多數人的模式非這樣時,大家就是會認為你是異類,這就像五月天演唱會搖滾區,High到不行的動次動次,前面的男生竟然在打瞌睡;在江蕙的演唱會,安靜的像在民歌西餐廳,我卻可以尖叫、歡呼、吶喊到回家喉嚨沙啞,坐在我附近的阿公阿嬤看我就是異類,但我不也是當做沒看到他們的眼神,繼續做我自己.

那雙堅定十指緊扣的手,深印在我腦還裡,他們告訴著我:

被當成異類時,你有多堅持,信念就會有多堅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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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卡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